她们必须通过选择痛苦的人生体验来找回迷失的自我

一位31岁的男子L,因为经常对老婆暴力对待,老婆忍了几年之后,终于忍无可忍毅然放弃三岁的儿子坚决离婚。离婚后L感觉自己还是离不开老婆,于是不断后悔不停道歉,希望女方能回心转意,两人复合继续共同生活,但是女方害怕了,不相信男方能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男方是医院里的外科医生,女方是学校里的老师,他们是高中同学,两人在高中的时候就谈恋爱了。在高中的时候,两人爱得如痴如醉,无论老师怎样干涉,都不能把他们两人分开。女方因为恋爱成绩大幅下滑,只考上一所很普通的大学。男方也因为恋爱学习受到很大影响,第一次高考没考上大学,第二次高考考上了医学院,医学院读五年,于是女方比男方早毕业两年。

两人既然感情基础那么好,为什么还会有家庭暴力呢?我们来看看这位男子的家暴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

L出生在农村家庭,是家中老大,下有一个小四岁的妹妹。L的妈妈是高中学历,长得很漂亮时尚。L的爸爸曾经是小混混,只有小学学历,后来开了建材厂,厂子倒闭后搞了一个养殖场。L的妈妈很瞧不起很嫌弃爸爸,经常正眼都不看爸爸。在L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对L说:“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我早就跟你爸爸离婚了。”L的妈妈经常跟一些男人关系很暧昧,但L都会有意无意地极力否认。
妈妈的脾气很暴躁,很苛求完美,家里的东西必须放得整整齐齐的,在家里不准吃瓜子,不准随便坐床,不准随便坐沙发,除非换了干净的衣服之后才可以。妈妈拖过的地板不准踩上去,除非等地板干了之后。小时候跟妈妈在一起,L必须小心翼翼地,生怕哪点做得不对就被妈妈训斥。小时候妈妈更喜欢妹妹,L经常感觉自己好像不是妈妈生的一样,为了讨好妈妈,L变得很乖很听话很胆小,什么都让着妹妹,出去外面玩耍也必须带着妹妹。等到妹妹也读书之后,妈妈发现妹妹头脑比较笨,不是读书的料,才开始更喜欢L。L经常无形中跟妹妹争夺妈妈的爱。

读高中的时候,L跟女生W同一个班,L外在看起来很开朗很阳光。W脾气很急躁,负能量很重,很容易与人发生矛盾冲突。一个缺少母爱,一个缺少父爱,这两个男女很自然地互相吸引。特别是读到高二的时候,L听到沸沸扬扬的风言风语,当地在传L的妈妈外遇的事情,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不由得不信。一直以来,L把妈妈看成女神一样高贵纯洁,如今妈妈的形象在他心目中轰然倒塌,L陷入无边的黑暗痛苦之中。如果不是因为有恋人W的支持关心,也许L就精神崩溃了。于是L把对妈妈的感情转移到了W的身上,两人感情很好,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W得到L充分的爱,也从一个充满负能量的状态成变一个阳光少女了。

到了读大学的时候,由于两个人天各一方,很难有机会见面,害怕孤独的L在大学时交了一个女朋友A,A女生有时候像听话乖巧的小女孩一样依赖L,有时候像妈妈一样包容宠爱L。A对L爱得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导致L越来越不尊重不在乎女朋友A,对女朋友A经常有暴力行为,但过后只要认错道歉,两人又和好如初了。A曾经怀过两次L的骨肉,但因为不宜生下来,做流产流掉了。
大学毕业之后,L面临结婚的选择,L很难选择,到底是应该跟前女友W结婚,还是应该跟后女友A结婚?L经过了一段时间痛苦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决定选择前女友W。

因为L感觉前女友W像个女强人,有魄力,有能力,能依靠。而后女友A则像一个很善解人意很包容的家庭主妇一样,没能力没魄力,需要依靠男人生活。
其实前女友W在性方面很随便,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不是处女了,但这些L是不知道的。W比L早毕业两年,曾经在南方打过工,曾经跟多个男子有过性行为,这些L当然是不知道的。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W心里不够塌实,担心婚后不幸福,担心男朋友L不是真心喜欢自己的,于是结婚之前,W有意识地考验一下男朋友,于是主动曝露自己曾经跟别人发生过性关系,也曾经打过胎的部分事实。W这样曝露自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说这些事情,你都可以接受我包容我,说明你是真心爱我的,这样我才敢放心地跟你结婚。否则我总是怀疑你不是真心爱我。”
L听到女朋友说出这些事情,虽然内心不爽,但极力掩饰自己,L很大方地说:“没事,我不在乎的,我不计较的,你尽管放心好了,我们婚后会很幸福的。”L为什么极力安慰W?因为他害怕W不跟他结婚。两人很快就结婚了,不久就怀孕了。
后来婆媳矛盾非常尖锐,W与婆婆经常闹别扭,L一味站在妈妈一边批评老婆,L恶毒地咒骂老婆是妓女,是鸡婆,L动不动就拿W曾经跟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怀孕打胎的事情说事,说到激动的时候,就会动手殴打老婆。W过去曾经跟很多男人发生过性关系,自觉理亏,所以任凭老公打骂,很少反抗,像个逆来顺受的出气筒,觉得老公打骂自己可以减轻自己的内疚感。L的暴力行为愈演愈烈,有好几次W被打得差点死掉,后来W觉得继续忍受不是办法了,于是趁老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逃离那个恐怖的家庭。后来两个人通过律师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L苦苦哀求W复婚,但W不敢再信任前夫了。W因为孩子的原因,其实是很想复婚的,于是提出复婚必须有一个条件,就是L必须接受系统的全面的心理咨询治疗,否则不会跟L复婚。经过咨询后,W最后还是选择不要复婚。

 

评论:家暴其实是可以避免的,避免家暴的决定权不是暴力的一方,主要取决于遭受暴力的一方。也就是说伤害行为是受暴力的一方自己选择的,你可以选择遭受暴力,同样也可以选择不要遭受暴力,怎样选择取决于你自己。上面这个31岁的男人L的女友A是一个低自尊的人,她有时像妈妈一样宠爱男朋友,爱得缺少原则和底线。有时又像一个无助的小女孩一样过度依靠依赖男朋友。把L培养成一个很自我为中心的很容易发脾气的男人,并且发脾气总是能获得好处。如果你问她:“男朋友经常打你,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她会回答:“我也不喜欢他打我,我不喜欢他冲动的脾气,但是我离不开他,我爱他,我爱他的程度远远大过不喜欢他的程度,所以我离不开他。另外他打我之后,过后也会向我认错道歉,当他向我道歉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心软了。”我看到那些遭受家暴的女人,我一点都不同情可怜,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这是她们主动选择的结果。她们必须通过选择痛苦的人生体验来找回迷失的自我。如果痛苦不达到一定程度,她们压抑的自我是不会觉醒的。

女性W比低自尊更可怕,她觉得自己过去做了很多对不起老公的事情,很内疚心虚,为了减轻自己的内疚自责感,面对老公的暴力行为,她选择逆来顺受,无形中更加助长了老公的暴力。自尊受伤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一定会觉醒的。不在沉默中灭亡,就是沉默中爆发。女性W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一是不该因为自己过去的行为感觉对不起老公。二是婚前不要告诉老公自己的过去。感觉对不起老公包含着这样的观念:“我是老公的女人,我的性是属于老公的,不管在认识老公之前或之时或之后,我都是不可以跟老公之外的男人有性行为的。”
这个观念应该修改为:“我是生命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我的性也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我有权利与老公分享性的快乐,也有权利不跟老公分享性的快乐,至于我怎样做那完全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只要我的行为没有伤害或妨碍到别人就行了。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只需要对得起我自己就行了。当然结婚后我会适当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损害婚姻的事情,但如果对方首先违规,那我也没必要一定遵守规则。无论过去发生过什么事情,不管是好的事情还是不恰当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既然无法改变了,我首先要宽恕自己,然后吸取经验教训就行了。”

我们对待坏人、犯人有一条规则:坦白从宽,抗拒或隐瞒从严。这是对待犯人适用的规则,我们过去有性方面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不必要坦白的。人的潜意识很喜欢联想的,如果你没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你说了,对方就会发挥丰富的联想,想知道得更多更具体更清楚。如果你配合他一一说出来了,这个情景就会深深地刻在他的头脑中了,一辈子都忘不掉了。好的愉快的事情可以深深地刻在头脑里,不好的事情为什么要深深地刻在头脑里呢?如果你说出来,但没说完整,对方的心一直悬在那里,很不舒服。所以刚开始就什么都要不说,打死都不要说,如果对方强行逼问,大不了离婚算了。

如果这人世没有挫折,你无从学习;没有创伤,你无从疗愈;没有磨难,你哪能提升自己?所有人生功课的最终目的都是协助你找到宇宙的法则并遵循宇宙的法则来生活。

心理治疗的过程,就是向内坦诚不欺地自我探索的过程,挖掘更深沉、更有智慧的自我。一旦你走上了自我探索之旅,你会遇到一件颇为讽刺的事情,你会发现,你原本已是完整且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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